人权法学硕士课程 [LLM(HR)] 成立于 1999 年,旨在满足亚太地区对人权知识日益增长的需求。该计划侧重于全球关注的人权问题,包括亚太地区的人权问题,旨在营造积极的学习环境。
多样化的课程使学生能够 1) 了解国际人权法律框架,2) 从全球、区域和国内角度反思关键的人权挑战,以及 3) 应用他们的知识来倡导真正的变革。该课程涵盖人权法,但借鉴了历史、政治、哲学和社会学等其他学科,以确保在上下文中理解法律。它还有一个临床选项,因此学生可以在实践中应用他们所学到的知识。
全职 (一年)
兼职(两年)
正赛:2024 年 12 月 13 日中午 12:00 (GMT +8)
清算轮:2025 年 2 月 28 日中午 12:00 (GMT +8)
申请人必须遵守总则、修课式研究生课程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 (1) 至 (3) 和(如适用)要求 (4) 中的至少一项:
(1) 持有法学学士学位,至少获得二等荣誉学位或大学为此目的接受的同等资格;或
(2) 持有大学为此目的接受的法学以外的学科的学位,并至少获得二等荣誉学位,并具有至少两年的相关经验和专业资格;或
(3) 已获得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普通专业考试或本大学的普通专业考试证书,前提是在这两种情况下,还获得了本大学或为此目的接受的其他类似机构的二等荣誉学位或同等标准的资格;以及(如适用):
(4) 申请人如根据香港以外的大学或类似机构的资历而申请入学,而其教学及/或考试语言并非英语,须通过以下其中一项认可英语测试来满足学院英语语言要求:
i. 国际英语语言测试系统 (IELTS) - 总分 7 分或以上,且单项考试不低于 6.5;或
ii. 英语作为外语考试 (TOEFL) - 97 分或以上(网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