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 课程是一个多功能的研究生法学学位,面向拥有非法律学科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他们有可能进入法律行业或在各个工作部门担任领导职务。该奖项是受人尊敬和国际公认的奖项,由国外主要司法管辖区的许多大学授予,为学生提供丰富的法律通识教育。
该课程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它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完全是研究生课程。作为 JD 学生,您将仅与其他研究生共享课程。您还可以从各种令人兴奋的选修课中进行选择。
全职 24 个月
兼职 42 个月
第一轮:2025 年 1 月 31 日
第二轮:2025 年 2 月 28 日
第三轮:2025 年 4 月 11 日
除了研究生院的一般要求外,申请人还应具备:
毕业于认可大学,并取得非法律学科的学士学位或非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律学位,通常成绩不低于二等;或
毕业于认可大学的荣誉课程,并取得非法律学科的学士学位或非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律学位,本科课程的平均成绩通常不低于「B」;或
在高等教育机构完成学习课程,并获得相当于荣誉学位的专业或类似资格。
申请人可以在完成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之前申请入读 JD 课程,前提是他们正在攻读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的最后一年。在这些情况下,任何录取通知书均须满足以下条件:在开始 JD 课程之前满足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毕业和进入 JD 课程的所有要求。
申请人还必须满足以下各项英语语言能力要求:
持有在香港或英语国家完成课程而获得的学士学位,或主要以英语授课的学士学位;或
在国际英语语言测试系统 (IELTS) 中取得 7.5 分或更高的成绩,该成绩是在申请加入 JD 课程之日前不超过两年获得的;或
在英语作为外语考试 (TOEFL) 中取得 600 分(纸笔考试)或 100 分(网考)或更高成绩,该成绩是在申请加入 JD 课程之日前不超过两年获得的;或
提供相当于上述措施之一的英语熟练度的替代证据。